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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新规:子女三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

时间:2024-05-11 12:20:52 出处:焦点阅读(143)

原标题:四川新规:子女三岁以下的川新夫妻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

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9日讯(记者 陈淋)9月29日,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,规女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岁下决定。

决定明确,享受“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天育夫妻,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儿假育儿假,育儿假视为出勤。川新”同时明确,规女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、岁下护理假待遇落实。享受

据悉,天育对照上位法,儿假决定立足促进四川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川新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、规女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、岁下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,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,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。其中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规定有:一是根据上位法授权,明确了可再生育的两种情形;二是根据《决定》要求,明确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婚前、孕前免费健康检查服务;三是明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、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、加强生育力保护的措施;四是根据上位法授权,设立了父母育儿假;五是明确了托育服务人才培养、培训相关规定。

(记者 陈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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